山东水利职业学院与北京韦加天地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办学

发布时间:2016-03-08文章来源:机电工程系 浏览次数:

山东水利职业学院

北京韦加天地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

战略合作协议

2016年02月

甲方: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(以下简称甲方)

乙方:北京韦加天地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乙方)

根据国家相关政策,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,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、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,在平等自愿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经双方友好协商,甲、乙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,成立山东水利职业学院“韦加无人机工程学院”。

一、合作背景

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贯彻国发[2014]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》,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,搭建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平台,本着“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互惠双赢、共同发展”的原则,建立甲、乙双方协同创新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,推进企业与学院协同创新发展。

二、合作方式及内容

1.双方共同组建“韦加无人机工程学院”董事会,负责制订学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、制定发展规划、决定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。

2.双方共同组建专业教学团队,共同组织相关专业教学活动,开展无人机技术、智慧城市、智慧水利等方面的科学研究、技术研发、技术革新等工作,共同组织申报相关研究课题。

3.双方共同开展无人机应用技术、无人机检测与维护、无人机测绘等专业建设,共同制订相关专业才培养方案,共同制订课程标准,共同进行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。

4.双方发挥各自优势,共同加强相关专业实训基地建设,甲方负责学院开展工作必备的办公教学条件。

5.面向社会共同进行无人机技术培训等工作,共同进行有关无人机方面的技术推广。

6.双方共同组织相关专业招生工作,共同推荐相关学生就业。乙方负责组织学生开展AOPA协会(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)的认证工作。

三、其他事宜

1.本协议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二份,本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、盖章即生效。

2.本协议为框架协议,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
甲方: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乙方:北京韦加天地通航空

科技有限公司

(盖章) (盖章)

(代表签字) (代表签字)
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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