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发展函〔2021〕3号,关于举办 2021年高校“公寓的故事”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公寓的故事”系列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要求
1、各项活动要求及材料报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发展函〔2021〕3 号要求执行(见附件)。
2、各系部要对活动作品严格把关,严禁抄袭,认真赛选,多出精品,择优上报。
二、宣传组织
1、各系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广泛发动,及时部署。
三、活动时间
1、公寓育人微课评选及公寓文化活动评选,每项每类活动每个系部推送1-2个,时间在11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,联系人李文亮。
2、学院组织评选阶段:12月1日至12月10日。
3、上报教育厅:12月15日
学生工作处
2021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