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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及职责

作者:    日期:2023-09-04    点击:

1.办公室。负责综合协调、办文办会、对外联络、公务接待、机要保密、办公系统、综合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督查督办、信访工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;负责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依法治校和法务工作;负责曲阜校区管理工作。

2.组织人事处。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党校、党员教育管理、干部队伍建设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;负责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、人才办公室工作;负责机构编制、岗位管理、收入分配、社会保障工作。

3.宣传部。负责统筹学校意识形态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宣教工作;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工作;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;负责“三全育人”工作;负责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信息工作。

4.统战部。负责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政策、组织协调全校性统战活动;负责民主党派、党外知识分子、民族宗教、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。

5.纪委。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;负责党纪党规宣传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;负责党内纪律检查与监督、违纪案件查办工作。

6.工会。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,指导基层工会工作;负责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、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。

7.教务与科研处。负责统筹全校专业、课程、教学团队建设、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;负责统筹全校考务工作;负责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;负责课程思政、教材建设、学籍管理、实践教学、实验实训室与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工作;负责教师教学比赛和学生技能大赛组织工作;负责“1+X”证书管理工作;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工作;负责学术委员会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。

8.学生工作处(团委)。负责统筹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;负责共青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;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、学生社团、学生资助、公寓、国防教育、劳动教育、征兵、军训工作;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创新创业工作。

9.财务处。负责财务预决算管理、会计核算工作;负责办学经费筹集、经济合同管理、学费收缴工作;负责除房屋资产外的资产管理工作。

10.招生就业处。负责招生计划、招生宣传、新生录取工作;负责学生就业指导、顶岗实习、跟踪联系工作。

11.总务处。负责安全保卫工作;负责校园综合管理工作;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;负责学院房屋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基本建设、基础设施维护工作。

12.教学系。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与课程建设、人才培养、教科研、社会服务、对外交流等工作;负责本部门教师教育管理、学生管理等工作;负责本部门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。

13.继续教育部。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录取、教学管理等工作;负责统筹全校社会培训、社会考试的承办工作;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
14.思想政治课教学部。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;负责思想政治课程建设和教科研工作;负责本部门教师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本部门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。

15.基础教学部。负责全校学生公共基础课(除思政课外)教学工作;负责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和教科研工作;负责本部门教师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本部门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。

16.国际合作部。负责本部门党群建设工作;负责外事工作,统筹全校国际交流工作;负责外教与留学生管理工作。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与课程建设、人才培养、教科研等工作;负责本部门教师教育管理、学生管理等工作。

17.职业教育和产业研究中心。负责学院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工作;负责统筹协调学院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,为改革发展提供政策和决策建议;负责职教研究、“双高”建设及办学层次提升工作;负责统筹上级对学院绩效考核,统筹全校内部质量管理和部门目标考核工作。

18.产教融合发展中心。负责统筹全校产科教融合、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工作;负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、行业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的合作管理工作;负责校政、校地、校校、校企交流合作,扩大学院的办学空间和资源。

19.图书馆。负责图书管理工作;负责院刊编辑部工作;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。